连续8年,大气六项主要污染物达标,优良天数超过346天以上,出境断面水质和饮用水水源地Ⅱ类水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全县森林覆盖率一直保持在76.86%。先后获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县”、“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江西省碳达峰试点城市”等荣誉称号……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一步一个跨越,这些获得的荣誉以及骄人的数字背后,洋溢着宜黄老百姓发自心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守护绿色,久久为功。近年来,江西宜黄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态环境需求,通过新闻发布、随机抽样、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构建“限时交办+跟踪督查+整改销号+满意度测评”全过程闭环监督机制,打出一连串监督“组合拳”,连续11年将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监督计划重点内容,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解决一大批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越来越强。
蓝天白云,这里的空气越来越清新
蓝天白云、碧空如洗,宜黄的“颜值”越来越高,这是很多宜黄老百姓共同的感受。在今年4月25日召开的宜黄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宜黄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向与会人员报告的一系列数据印证了这一点:2024年,全县优良349天,PM2.5均值17.25ug/m3,优于考核目标1.65ug/m3,优良天数比例为98.31%,排名保持全省前列。
为了让广大群众呼吸更清新宜人的空气,享受更多的“蓝天获得感”,宜黄县人大常委会咬定“天常蓝”目标,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作为开展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重拳出击,常态化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四尘”、“三烟”、“三气”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宜黄蓝天更多、底色更纯、含金量更足。
水清岸绿 ,为老百姓提供干净的亲水空间
夏日傍晚,行走在宜黄县城区宜黄河畔,可见水面清波荡漾,一群群的鱼儿在河中欢快的畅游;岸边青草如茵,如诗如画美景,令人赏心悦目,一幅“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美好生态画卷徐徐呈现在人们面前。这一切,都得益于宜黄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环保宜黄河行”活动取得的效果。
为了让河水更清,宜黄县人大常委会自2018年以来,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连续7年开展开展“环保宜黄河行”活动。在活动中,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清河行动,对河流污染进行系统治理。同时,聚焦宜黄人民对饮用水安全的民生需求问题,将饮用水安全贯穿“环保宜黄河行”活动的全过程,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安全水、优质水。7年来,宜黄县人大常委会围绕“聚焦民生实事,解决群众‘三边’(身边、路边、周边)环境问题”“加强宜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宜黄河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等主题开展“环保宜黄河行”活动,切实履行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全力守护好宜黄人民的“大水缸”,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20年以来,在全省率先实行全流域乡镇出境断面水质常态化监测,实现了3个100%目标。即宜黄河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全县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年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纳入系统管理的19个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
净土治污, 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土好才能粮好,土安才能居安,必须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一切破坏土壤的违法行为。”在听取和审议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座谈会上,宜黄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斩钉截铁说道。为实现宜黄人民“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这一核心目标,宜黄县人大常委会以“钉钉子”精神,持而不懈督促环保部门和农业部门常态化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农产品安全检测,不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监管,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农用地安全利用,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2024年,宜黄环保部门对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督促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对6家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相关企业周边土壤定期开展监测。县农业部门不定期对全县农产品安全检测450批次,合格率达99.2%。
在宜黄县人大常委会刚性监督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双随机一公开”等系列专项环境执法活动,以严厉高压态势打击一切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对各类企业开展执法监管400余人次,对15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处罚金额68.8万元。2024年5月,在证据确凿,违法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宜黄生态环保执法部门迅速出击,坚决果断处置县工业园区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将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填埋在厂区内空地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从而起到了“打击极少数、教育一大片”的威慑效果。
生态治理,用法治利剑护航绿水青山
2024年4月,宜黄县生态损害修复基地在百花洲公园正式揭牌,作为抚州市首个集替代性修复、法治宣传与警示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修复平台,该基地的落成标志着宜黄县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阶段。这一成果的背后,是宜黄县人大常委会数十年如一日以监督之力护航生态的坚实行动。
自2018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宜黄县人大常委会将“绿美生态”作为民生福祉的核心,通过制度化、法治化手段,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宜黄县率先探索“人大监督+行政+检察”联合办案模式,累计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51件,落实修复资金200余万元,成为全省首个县级生态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地。通过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纠纷共调,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行为,形成“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治理新格局,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共进,让绿水青山成为宜黄高质量发展的最强底色。2025年4月7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小平率队到宜黄开展幸福河湖建设情况调研,宜黄县幸福河湖建设和生态治理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和赞扬。
优良的原生态环境吸引了世界濒危物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的到来。每年入冬以来,有着“世界珍禽”之称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秋沙鸭越冬种群都会出现在宜黄河畔、乡村田野,它们纷纷在此搭建“爱巢”栖息越冬,数量越来增多。“这些鸟是‘环保鸟’,水清了、河畅了、生态好了,它们才会来。”宜黄县东陂镇干溪村民李大爷高兴地说道。空气清新、碧水清澈,绿树掩映、鸟语花香,越来越亮丽的生态环境颜值和底色,正使宜黄这座美丽的城市吸引力越来越强,发展后劲越来越足,全过程人民民主宜黄实践在基层沃土越来越迸发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