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集中整治阶段为
4月16日一8月30日
重点整治如下
◆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非法加装雨篷,不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非机动车在中心城区主次干道乱停乱放;
◆驾驶无牌无证的两轮车、三轮车、四轮代步车等机动(电动)车辆上路行驶;
◆三轮摩托车(含电动三轮车)在禁行时段(7:00-22:00)进入城区限时禁行区域内行驶;
◆驾驶残疾人专用车、三轮电动车、四轮代步车等机动车非法营运拉客、载客。
方案要求如下
市交警支队将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管理;
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全面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从事物流快递配送运输业务,严禁问题车辆上路行驶;
市城管执法委负责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背街小巷机动车违停等行为;
咸安区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发动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做好居民、职工及工作人员的宣传动员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与学校、托幼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签订文明交通责任状、承诺书,部署中小学校主动开设文明交通教育课,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市残联负责残疾人专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以及非法载客、乱停乱靠等现象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规定的残疾车人专用车依法取缔……
9月1日一9月10日,咸宁市城区文明交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集中整治阶段中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各责任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通报,建立文明交通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机制。
此次行动紧紧围绕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旨在通过对加装雨篷、违法停车、不礼让行人、无牌无证、违规载客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促进交通文明水平,实现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堵塞率明显下降,交通秩序管理良好,交通守法率达标,群众出行满意度提高,城市文明交通环境明显改观。
来源:香城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