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批调解难度大、对立情绪严重的群体性案件,崇阳县法院高度重视,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向当事人详细介绍诉前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在征得同意后立即委托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县法院共同调解。立案当天,在该院主持下,案件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共同向双方释法明理,耐心疏导业主代表情绪,给出合理建议。1月21日,经过县法院和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连续三天的共同努力,业主代表与房地产公司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
至此,该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确认调解协议的方式定分止争,快速高效结案,及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纠纷,减轻了诉累,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吴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