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女子遭违法强拆,为保护丈夫持刀反抗被控袭警罪!

来源:楚华看点     时间:2023-05-16 18:59:4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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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人民保护神的人民警察,肩负着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的职责和义务。但如果警察在参与违法强拆过程中被誓死捍卫合法权益的群众反抗砍伤,构不构成袭警罪?

  2023年5月9日,一桩“袭警案”在唐山市迁西县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判决结果,牵动着有关部门和全国公众的心,或将对未来警察执法行为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

  案由:反抗强拆致人轻微伤被控“袭警罪”

  2020年10月29日,村民韩国被唐山滦州市交通局、雷庄镇政府告之,他承包了50年用来种树、卖树苗的一块荒坑地将被征用,用于建设滦州市重点工程——205国道综合服务区。

  但此后,因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一致,韩国拒绝搬离。

  2021年7月20日早晨6点,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警察及辅警,雷庄镇派出所警察及辅警一行70余人,在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冯国忠和雷庄镇派出所所长庞银生的带领下,浩浩荡荡的来到韩国的承包地,要求韩国搬离。

  一场冲突由此爆发。

  冲突中,坐在铲车上的韩国被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副大队长杨爱民抓住左腿,往下拽。韩国的妻子屈晓玲看见丈夫遭一群警察的围攻,急眼了,从挎包里就掏出菜刀冲上去,对着一群警察乱砍,造成一名警察一名辅警轻微伤。

  当日,韩国、屈晓玲及76岁的母亲戚玉芝三人因涉嫌袭警罪被刑拘。

  

  2021年12月30日,滦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韩国、戚玉芝作出不起诉决定,持刀致人轻微伤的屈晓玲因袭警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拆迁被定性为违法

  被释放的韩国回到村里发现,自己和家人辛苦经营的承包地已被铺上水泥、围上栅栏、盖起了办公楼,原有的树木和木料堆以及房屋已不见踪影。

  2022年2月,韩国一纸诉状将雷庄镇政府告上法庭,诉称对方于2021年7月20日强占其承包的黄庄村沙河桥东荒坑上的土地,且强制拆除地上房屋及强制清除地上附着物的行政行为违法。

  2022年5月,滦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滦州市雷庄镇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

  

  2022年9月1日,唐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再次确认雷庄镇政府强制进场行为“明显超越职权”。

  庭审焦点:袭警还是正当防卫?

  虽然雷庄镇人民政府的强拆行为经两级法院确认为“违法”,但屈晓玲的“袭警罪”并没有因此而取消。

  2022年10月24日,经律师提出异地审理申请,唐山中院对该案指定迁西县人民法院审判。

  2023年5月9日,该案在迁西县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检方认为,被告人屈晓玲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屈晓玲的辩护人认为,滦州市公安局民警率先发难,非法控制韩国的人身自由,并殴打韩国,试图非法强制征收土地。被告人屈晓玲面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属于防卫行为。

  屈晓玲及辩护人还当庭表示,雷庄镇政府2021年7月20日实施的强拆已经是违法行为,而滦州市公安局在明知强制征地行为违法的前提下,仍然出动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并非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涉嫌滥用职权。

  警察非“依法执行职务”遭反抗算不算袭警?

  在这起事件中,有着诸多问题尚需解惑。

  一,滦州市公安局参与强拆应不应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早在2011年3月3日,公安部就下发了《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那么,在这起事件中,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和雷庄镇派出所70余人参与了强制拆迁活动,应不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警察参与违法强拆有没有涉嫌知法犯法?

  根据滦州市人民法院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显示,这起强拆行为已经属于行政违法。

  那么,警察明知不允许参与强制拆迁,明知这起强拆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下,还以“现场维护秩序”的名义参与其中,有没有涉嫌知法犯法?

  三,反抗非“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算不算袭警?

  什么是袭警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刑法里我们能看到,构成袭警罪的前提条件是: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

  那么,在这起强拆行为中,滦州市公安局的警察是不是在“依法执行职务”?

  如果其行为不是“依法执行职务”,那被强拆对象的持刀伤人行为,构不构成袭警罪?

  案件的深远影响

  发生在滦州市的这起“袭警案”,其判决结果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具有较为典型的意义,对未来的警察执法行为也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

  从因果关系来说,若没之前的警察参与违法强拆,又何来后面袭警?

  可以预见的是,如果屈晓玲的罪名成立并获刑入狱,那将来警察以各种名义参与强拆的事件,将会大行其道,因此而产生的社会矛盾,或许会越来越多。

  如果屈晓玲被无罪释放,那以后警察还敢参与地方上的强拆行为吗?

  可以说,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考验着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和广大公众的神经。

  静待判决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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