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违法办案去哪里举报?全国各省举报方式公布!

来源:楚华看点     时间:2021-10-23 19:53:17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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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或者组织对法院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如果执行法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渎职失职行为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纪检部门反映情况。

  最高法规定,法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执行人员滥用职权、渎职失职给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造成财产损失,如符合国家赔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权利受损的主体还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违法办案的相关情形

  按照《最规定》明确18种情形为违法行使职权行为,主要包括:

  1、侵犯举报人、控告人、申诉人合法权益的;

  2、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人身自由的;

  3、违法剥夺、限制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

  4、违法采取变更、解除、撤销强制措施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警具,或殴打、体罚虐待、侮辱诉讼参与人的;

  6、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的;

  7、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

  8、隐匿、毁弃、伪造证据,违背事实作出鉴定意见,或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的;

  9、非法搜查,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

  10、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不回避的;

  11、依法依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阻碍律师履行法定职责的;

  12、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的;

  13、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利害关系人的;

  14、为案件当事人及其亲友、利害关系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或者泄露案件秘密的;

  15、利用检察权或借办案之机谋取个人利益的;

  16、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利用办案之机拉赞助、乱收费或占用房产及交通、通讯工具的;

  17、未依法对诉讼活动、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

  18、其他违法行使职权的。以上就是法院存在违法办案的情况下,公民的处理方法,法院作为国家非常重要的审判机关,是权威和公平的象征。所以如果遭遇违法判决,我们应搜集证据向纪检或上级机关投诉。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工作办法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一日公布实施)

  第一条为了更加有效地接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社会监督,确保法官严肃执法、公正裁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下称举报中心)。

  第二条举报中心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下列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一)贪污受贿;

  (二)徇私枉法;

  (三)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隐瞒或者伪造证据;

  (五)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秘密;

  (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七)故意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八)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十)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

  (十一)乱收费、乱拉赞助等违反诉讼费管理规定的行为;

  (十二)为案件指定律师或者为律师介绍案件;

  (十三)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三条举报中心设立接待室、公开举报电话和公开举报信箱。受理举报人采用电话、电报、信函、面谈等方式进行的举报和代为他人进行的举报。

  第四条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举报工作秘密。

  第五条举报中心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举报必须接受。对下列举报,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对法院判决、裁定不服的,告知举报人向有关审判庭申诉或申请再审;

  (二)对不属于本院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告知举报人向受理的法院举报中心举报;

  (三)举报人向其他法院举报中心举报确有困难的,可以由本院举报中心转办。

  第六条举报中心接谈举报人,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可以录音。

  举报中心接受举报电话,必须细心接听,如实记录。

  举报中心对举报信函和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当逐件拆阅、登记。

  第七条举报中心可以要求举报人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及其他有关证据。对不能提供具体情况的举报也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第八条属于举报中心受理范围的举报,举报中心分别不同情况,作如下处理:

  (一)对属于本院监察部门管辖的,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步审查或移交监察部门办理;

  (二)对不属于本院监察部门管辖的,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监察部门办理;

  (三)对重要的举报及时向本院监察部门负责人报告;

  (四)对情况特殊的举报,经主管负责人批准,以其他方式处理。

  第九条经初步审查,认为被举报人的行为不需要进行政纪处理的,应当作出审查报告。经初步审查、认为需要立案调查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对署名举报,举报中心应当将举报事项的处理结果回告举报人。

  第十一条举报中心对举报人、举报事项严格保密:

  (一)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

  (二)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

  (三)接受举报人举报或者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四)未经本人同意,对社会宣传报道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工作单位。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拦、压制举报人的举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

  侵害举报人及其亲属、假想举报人及有关的证人合法权益的,给予记过至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举报事项经查证属实,使违法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并为国家、集体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举报人可酌情给予奖励。

  最高人民法院及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举报电话和举报网址

  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100745)

  010-67556131

  010-67556132

  http://jubao.court.gov.cn/zui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100022)010-85268791

  http://jubao.court.gov.cn/bej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300193)022-27508606

  http://jubao.court.gov.cn/taj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050051)0311-83031059

  http://jubao.court.gov.cn/heb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030024)0351-6016817

  http://jubao.court.gov.cn/sxi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010020)

  0471-6986636

  0471-6986617

  http://jubao.court.gov.cn/nmg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110032)024-22696667

  http://jubao.court.gov.cn/lia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130062)0431-87617802

  http://jubao.court.gov.cn/jil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150045)0451-82392797

  http://jubao.court.gov.cn/hlj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200031)021-64749780

  http://jubao.court.gov.cn/shh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210024)025-83785020

  http://jubao.court.gov.cn/jsu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310012)0571-87058500

  0571-87057751http://jubao.court.gov.cn/zhj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230031)0551-5578470

  http://jubao.court.gov.cn/anh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350003)0591-87885254

  http://jubao.court.gov.cn/fuj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330046)0791-6245901

  http://jubao.court.gov.cn/jxi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250024)0531-85699921

  0531-85699949http://jubao.court.gov.cn/sh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450003)0371-65763401

  http://jubao.court.gov.cn/hen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430071)027-87220128

  http://jubao.court.gov.cn/hub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410001)0731-2206423

  http://jubao.court.gov.cn/hun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510655)020-85110323

  http://jubao.court.gov.cn/gud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530022)0771-5735633

  http://jubao.court.gov.cn/gxi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570206)0898-66962243

  http://jubao.court.gov.cn/hai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401147)023-67673497

  http://jubao.court.gov.cn/chq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610017)028-86756755

  http://jubao.court.gov.cn/sch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550003)0851-6992362

  0851-6992083

  http://jubao.court.gov.cn/gui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650200)0871-4095041

  http://jubao.court.gov.cn/yun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850001)0891-6829446

  http://jubao.court.gov.cn/tib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710004)029-85558415

  http://jubao.court.gov.cn/shx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730030)0931-8532122

  http://jubao.court.gov.cn/gan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

  (邮政编码:810000)0971-6163035

  http://jubao.court.gov.cn/qih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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