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通城县公安局收到一封感谢信:没有漂亮的信纸,没有华丽的词藻,字里行间却流露出满满的感谢及真诚的祝福。
事件经过:
2021年2月21日晚,崇阳县高枧乡义源村村民张女士在通城县塘湖镇荻田村做客期间,通过手机微信转账时错转1145元钱给了其他微信好友。
张女士发现转错之后,当即与该微信好友多次沟通,但对方拒不归还并将张女士微信拉黑。因张女士与其并不相熟,仅通过微信有联系,被拉黑之后,张女士无法联系上对方,十分着急。
塘湖镇荻田村驻村村辅黄大龙在了解情况之后,迅速展开调查,经多方工作,成功找到微信昵称为“风不清云不淡”的实际使用人李某某的身份信息和电话号码。随后立即与李某某取得联系,耐心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行为的法律后果,劝其返还钱款。
在黄大龙的反复劝说下,李某某认识到了拒不退款的严重性,并将钱款如数退还给了张女士。
近日,张女士寄来感谢信,信中用简洁质朴的言语表达了对黄大龙同志在警务工作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的衷心感谢,并对通城县公安局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进行了高度评价。图中为村辅警黄大龙。(吴超金)